如果說殺虎事件,是保育上的偶發性獵奇案件,那台版的血色海灣——沙港事件,應該可說是當時的漁業日常。
1990年4月,澎湖湖西鄉的沙港村的漁民們,在外海追逐洄游經過的海豚,將海豚驅趕入港內圍捕,岸上站著村裡的男女老幼,這些影像被保育組織(信任地球)紀錄下,帶回到美國的電視網播送,讓台灣的漁業活動,瞬間成為國際保育事件,漁民視角下的海豚,與國際保育組織的差異有多大,就可知道當時台灣保育的觀念,與國際上有很大的落差。
雖然有落差,但在殺虎事件之後,台灣已推立出《野保法》,保育的意識與思維慢慢被民眾接納,在沙港事件被揭露出的同年8月,台灣就將鯨豚列為保育類動物,禁止宰殺與買賣。而宰殺鯨豚的沙港事件,成為台灣投入鯨豚研究的開端,
在這說長不長、說短不短的20-30年間,台灣從捕鯨豚走到賞鯨,從食用走到鯨豚救援,在在讓我們看見保育在這片土地上展現出的成果。
中華鯨豚協會製作的鯨豚救援紀錄片
看完了台灣的鯨豚歷史劇之後,我們來看看近年的國際鯨豚大事吧!
2019年6月30日,日本政府正式退出國際捕鯨委員會(IWC),並在隔日宣布恢復領海與經濟海域內的商業捕鯨。但這件事並不讓國際的保育組織感到意外,因為日本尚未退出IWC時,就被國際保育組織批評,打著「科研調查」在行捕鯨之實。主要原因是捕殺鯨豚來做研究,並不完全合乎科學上的正當性,再加上這些做完科研的鯨豚肉,會流入日本的市場上做販售,這都是被保育組織提出質疑的地方。
而就日方或其他支持捕鯨的國家來看,他們認為捕鯨是他們重要的文化,視鯨豚如海洋中的魚類一樣,都是提供糧食的自然資源,加入IWC的原因是希望商業捕鯨能永續,而不是永久禁止商業捕鯨的活動,也正是因為這個核心看法上的分歧,才讓日本政府退出IWC。
在我生長的年代與地區,並沒有食用鯨豚肉的習慣,加上早已植入台灣保育思維的我,對於重啟商業捕鯨並不樂見,但要保育徜徉在大洋中的鯨豚,事實上比保育陸地動物還複雜,因為就如同各種海洋的議題,很容易落入經濟學或環境生物學上所談的「無主物之悲劇」 (the tragedy of commons)。
時至今日,在台灣還是時不時會聽到,哪裡有在販賣或食用「海豬仔肉」的消息,保育並非只是法規,更是我們日常生活的一環。
對於哪些野生動物可以取用?野生動物跟人的衝突要如何解決?
我想只有透過更多觀點的加入與討論,才能讓我們找到更多的可能性,凝聚出更好、更可行的共識,讓生物多樣性真的能落實永續。我想「唯有討論,才能永續」吧!
photo by Pexels / Andrea Holien
REF.
1.大自然雜誌 第28期〈大地記載〉
2.大自然雜誌 第30期〈大地記載〉鯨魚之慘死
3.台灣光華雜誌1996年3月刊〈海豚生與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