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目標SDGs
2024/08/09
企業永續指標ESG|碳管理——碳盤查實務篇
在瞭解碳盤查的指引標準後,我們就實際的來走一遍碳盤查的作業程序吧! 在碳(溫室氣體)盤查的最一開始,當然就是要先確定盤查的目的,這樣才會知道要以那個指引標準為主,或是直白一點的來說,就是要「做到什麼程度」。如果是以永續報告書為目的,那當然至少就要符合,當下所要求的標準與準則做為依循。 目的確認之後,就可以正式進入盤查的作業,程序大致可以分成六個部分:邊界設定、排放源鑑別、排放量計算、數據品質管理、排放量清冊及盤查報告書撰寫。 邊界設定 邊界設定是為了要區分排放源與組織的關係,簡單來說就是要先界定出組織可管控的範圍,才能知道排放源跟組織有無直接關係,組織能不能控制、有沒有直接責任。 一般會用「組織邊界」(Organizational Boundary)的方式來確認邊界,具體來說,就是依照組織在營運、財務控制或是股權比例,來界定這些行為、設備、設施或是各項的組合,是不是涵蓋在組織可控制的營運範圍。 最基本的方式,就是看組織在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 登記或營運的場所,來進行邊界的設定與說明。企業在設定邊界時,需要載明工廠登記證編號或商工登記編號,以及相關的管制編號,並呈現出企業、公司、工廠的排放源平面配置圖。 排放源鑑別與量化 當組織的邊界設定出來以後,才有辦發鑑別排放源跟組織的關聯,報告邊界所涵蓋到的溫室氣體排放源,都需要納入到報告裡,把這些溫室氣體量化與文件化。 報告邊界(Reporting Boundary) 是指報告以組織邊界內,「直接」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或移除量,以及因組織作業及活動產生的重大「間接」排放。 依照溫室氣體排放源與組織的關係(直接及間接),來鑑別與界定類別與種類,根據ISO/CNS 14064-1的分類方式,可以分為六大類別: *對照以往範疇1、2、3的分類,類別1屬於範疇1、類別2屬於範疇2、類別3-6則屬於範疇3。 最完整的做法是所有的類別都進行盤點與量化,而最基本的作法,則是將類別1、類別2完整盤查,類別3-6則選排放量大,且跟組織營運有高度關連的部分進行盤查。 排放量計算 鑑別完排放源之後,我們就要依照排放源的類別來分類計算,因為只有直接的排放,你才能取得像是用什麼樣的燃料、會產生哪些溫室氣體、使用的時間多長⋯⋯等第一手的資料,也才有辦法進行細部計算的作業,所以這部分我們就依照排放源的類別,來分別說明要如何計算吧! 類別1:直接溫室氣體排放量的計算 先確認排放源會產生哪些溫室氣體,以及燃燒方式與結果,再來選量化的方法。 固定式燃燒(E)排放量化方法 量化方法:排放係數法 排放量 = 活動數據 (燃料耗用量) ×GHG排放係數×GWP值 移動式燃燒(T)排放量化方法 量化方法:排放係數法 排放量 = 活動數據 (燃料耗用量) × GHG排放係數×GWP值 製程(P)排放量化方法 量化方法A:依據直接監測溫室氣體排放量 排放量=特定時間內GHG累積排放量×GWP值 量化方法B:依據排放係數計算溫室氣體排放量 排放量=燃料使用量×排放係數×GWP值 量化方法C:質量平衡法 以化學反應式中的反應結果,來推導出溫室氣體的排放量 人為系統逸散(F)排放量化方法 因為人為所導致的溫室氣體釋放,以及產生的直接逸散性排放,就被歸類在這一部分。像是有使用到冷媒、填裝二氧化碳的設備,或是發酵、厭氧處理的流程,或是使用溶劑導致的逸散性排放。 排放量 = 逸散量 × GHG排放係數×GWP值 類別2:輸入能源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的計算 外購電力:依據電力來源與相關的憑證來佐證。 用電度數來源,由各月份電費帳單取得用電資訊,加總年度用電量 排放量=年度用電度數×該年度排放係數…永續目標SDGs
2024/08/02
企業永續指標ESG|碳管理——名詞解釋IV篇
碳的專有名詞來到了第四篇,上一篇說完碳權與碳交易之後,這一篇我們繼續解釋跟交易與貿易行為有關的碳名詞:碳抵換(碳補償/碳抵消)、碳定價、碳洩漏、碳關稅。 碳抵換/碳補償/碳抵消(Carbon Offset) 碳抵換又被稱為碳補償或碳抵消,指的是透過減排或移除溫室氣體,或增加碳封存、碳匯的方式(像是植樹造林),來補償或消抵其他地方所排放的溫室氣體。 而一般字面上的碳抵換額度,就是我們上一篇所說的碳權,購買者可藉由「註銷」添購來的碳抵換額度,來抵銷自己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達到自身溫室氣體減量的目標。 碳定價(Carbon Pricing) 碳定價是將排放的二氧化碳訂出一個價格,以每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作為計價單位,用來估算溫室氣體排放所產生的實際成本(價格)。 我們就從上一篇所談到的碳費、碳稅、碳權來舉例說明,兩種常見的碳定價的方式:「碳費」、「碳稅」這一類由政府徵收的基金或稅收,碳定價就是由政府來訂定一個固定的價格,作為基準來收取相對應的費用;「碳權」則是會進入到碳交易市場來做交換,所以就會收到市場供需的波動,而呈現高高低低不同的價格。 碳定價的核心精神,是藉由「付費」來真實表現出環境的成本,並讓產生、支持、選用高碳排的對象,負起該負的環境責任,所以碳定價的主要用意,並非是拿來作為投資標的,而是以減少環境損害,作為制定的基準,最終透過市場競爭選汰掉不友善的企業,達到減少溫室氣底排放的目的。 碳洩漏(Carbon Leakage) 碳洩漏是指在實施溫室氣體相關的管制與政策後,企業將會產生碳排放的工廠,外移到其他碳管制較為寬鬆的國家或地區,來規避嚴格的碳排放管理措施,不僅無法降地全球的碳排放量,還會成為全球碳排放管理上的破口。 這些生產鏈的外移,不僅讓排碳的成本沒有真實被呈現,而且往往會因為運輸距離、生產技術、能源供應⋯⋯等問題,反而導致增加更多的碳排放量,若不制止這樣的行為,對全球的碳管理無疑會是一大問題,所以歐盟才會祭出「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的方式,避免企業藉此逃避溫室氣體的管制與政策。 碳關稅(Carbon Border Tax) 碳關稅是指主權國家或地區,針對高耗能產品在進口時,徵收的二氧化碳排放特別關稅。像是歐盟提出的碳關稅,就是透過申報並購買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的憑證,來防止有心企業規避碳的管制,也確保歐洲在地產業的競爭力。目前針對進口商是要求申報,還不用購買憑證,碳關稅預計在2026 年後上路。 外國的產品要進入歐盟地區時,必需要購買CBAM的憑證,確保進口商品的生產商,也真實付出與在地生產商相同的碳排放成本,而進口商針對產品,已在原生產國所支付的碳費或碳稅,可以抵免碳關稅費用(若有符合歐盟的規範)。 目前不只是歐盟,美國、日本、澳洲、中國⋯⋯等國,也都開始研擬推動碳關稅,且期望在2030年之前,讓碳關稅能正試上線。永續目標SDGs
生活議題
2024/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