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9
企業永續指標ESG|碳管理——碳盤查實務篇
在瞭解碳盤查的指引標準後,我們就實際的來走一遍碳盤查的作業程序吧!在碳(溫室氣體)盤查的最一開始,當然就是要先確定盤查的目的,這樣才會知道要以那個指引標準為主,或是直白一點的來說,就是要「做到什麼程度」。如果是以永續報告書為目的,那當然至少就要符合,當下所要求的標準與準則做為依循。目的確認之後,就可以正式進入盤查的作業,程序大致可以分成六個部分:邊界設定、排放源鑑別、排放量計算、數據品質管理、排放量清冊及盤查報告書撰寫。邊界設定邊界設定是為了要區分排放源與組織的關係,簡單來說就是要先界定出組織可管控的範圍,才能知道排放源跟組織有無直接關係,組織能不能控制、有沒有直接責任。一般會用「組織邊界」(Organizational Boundary)的方式來確認邊界,具體來說,就是依照組織在營運、財務控制或是股權比例,來界定這些行為、設備、設施或是各項的組合,是不是涵蓋在組織可控制的營運範圍。最基本的方式,就是看組織在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 登記或營運的場所,來進行邊界的設定與說明。企業在設定邊界時,需要載明工廠登記證編號或商工登記編號,以及相關的管制編號,並呈現出企業、公司、工廠的排放源平面配置圖。排放源鑑別與量化當組織的邊界設定出來以後,才有辦發鑑別排放源跟組織的關聯,報告邊界所涵蓋到的溫室氣體排放源,都需要納入到報告裡,把這些溫室氣體量化與文件化。報告邊界(Reporting Boundary)是指報告以組織邊界內,「直接」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或移除量,以及因組織作業及活動產生的重大「間接」排放。依照溫室氣體排放源與組織的關係(直接及間接),來鑑別與界定類別與種類,根據ISO/CNS 14064-1的分類方式,可以分為六大類別:*對照以往範疇1、2、3的分類,類別1屬於範疇1、類別2屬於範疇2、類別3-6則屬於範疇3。最完整的做法是所有的類別都進行盤點與量化,而最基本的作法,則是將類別1、類別2完整盤查,類別3-6則選排放量大,且跟組織營運有高度關連的部分進行盤查。排放量計算鑑別完排放源之後,我們就要依照排放源的類別來分類計算,因為只有直接的排放,你才能取得像是用什麼樣的燃料、會產生哪些溫室氣體、使用的時間多長⋯⋯等第一手的資料,也才有辦法進行細部計算的作業,所以這部分我們就依照排放源的類別,來分別說明要如何計算吧!類別1:直接溫室氣體排放量的計算先確認排放源會產生哪些溫室氣體,以及燃燒方式與結果,再來選量化的方法。 固定式燃燒(E)排放量化方法 量化方法:排放係數法排放量 = 活動數據 (燃料耗用量) ×GHG排放係數×GWP值移動式燃燒(T)排放量化方法 量化方法:排放係數法排放量 = 活動數據 (燃料耗用量) × GHG排放係數×GWP值製程(P)排放量化方法 量化方法A:依據直接監測溫室氣體排放量 排放量=特定時間內GHG累積排放量×GWP值量化方法B:依據排放係數計算溫室氣體排放量 排放量=燃料使用量×排放係數×GWP值量化方法C:質量平衡法以化學反應式中的反應結果,來推導出溫室氣體的排放量人為系統逸散(F)排放量化方法因為人為所導致的溫室氣體釋放,以及產生的直接逸散性排放,就被歸類在這一部分。像是有使用到冷媒、填裝二氧化碳的設備,或是發酵、厭氧處理的流程,或是使用溶劑導致的逸散性排放。 排放量 = 逸散量 × GHG排放係數×GWP值類別2:輸入能源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的計算外購電力:依據電力來源與相關的憑證來佐證。用電度數來源,由各月份電費帳單取得用電資訊,加總年度用電量 排放量=年度用電度數×該年度排放係數外購能源:依據購入商家提供的憑證(帳單)與排碳係數做換算。類別3:運輸造成間接排放的計算在這一類別裡,包含上下游的各種運輸配銷、員工的通勤、客戶的拜訪,以及商務旅行。量化的方式:製作組織上、下游運輸、人員通勤、出差、商務旅行的記錄一覽表,並依照可以蒐集到的佐證與換算資料,選擇適合的模式來做量化計算。類別4:組織使用產品間接排放的計算組職採購商品、使用服務,或是委外找業者處理事業廢棄物或廢液,所導致的溫室氣體排放,就屬於這個類別的範圍。量化的方式:收集年度購買的產品或服務的總數量,再乘上換算係數(碳足跡);收集年度事業廢棄物或廢液的總重量,再乘上單位重量在處理時的排碳係數。類別5:使用來自組織產品間接排放的計算指的是組織產品在銷售的過程中,所產生出的溫室氣體排放。產品在離開組織後,造成的間接排放,像是下游廠商的加工處理,或是產品在實際使用所產生的排放。這些數據有些需要下游廠商提供,有些則是模擬使用上的實際情況做計算。類別6:其他來源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由於不同組織的情況會有所不同,所以在上述類別中都沒有分析到的溫室氣體排放,就可以在這一類別中做呈現。數據品質管理每年在盤查、製作完前一年的溫室氣體盤查清冊後,公司就需要進行該年度的數據品質管理,而數據的管理原則,可以分為定性、定量及數據品質管理三個部分。定性可以分為三部分來呈現:定量可以分為兩部分來呈現:數據品質管理:目的是在確認盤查管理的程序上,是否能有效的鑑別錯誤、降低過程中的不確定性,並提高數據取得或是換算上的品質。像是導入ISO的原則與方法,來優化數據的取得。*根據盤查登錄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這些盤查相關數據計算與過程文件的保存期限,須保存六年。排放量清冊在環境部公告的排放量清冊裡,有明文要求要涵蓋下列五點:製作清冊的目的,是可以用來評估、比較組織在減碳上的成效。而如何比較最公平呢?那當然就是跟自己做比較最公平,所以在一開始必須要先建立溫室氣體排放量與移除量的基準年,如果過去的資料不可考,那通常就是用第一年的排放量清冊,作為基準年。但如果組織有重大的轉變,或是設備與製程上有重大的調整,那就會需要重新設定基準年。盤查報告書撰寫一份完整的盤查報告書,需要包含哪些的內容呢?雖然報告書沒有要求制式的呈現形式,但是基本上會包含到下面所列出的內容。一. 基本資料:(一)事業名稱及地址、事業負責人姓名。(二)公司簡介、推動單位、政策聲明。二. 廠(場)排放源平面配置圖。三. 製程流程圖、產製期程及產品產量。四. 排放源之單元名稱或程序及其排放之溫室氣體種類。五. 與排放量有關之原(物)料、燃料之種類、成分、碳含量、低位熱值及用量。六. 事業執行減量措施及說明。七. 與前一年度(基準年)相比,排放源的增設、拆除或停止使用情形。八. 年度排放量計算採用的方法、排放量參數選用、數據來源、檢測方法及檢測日期。九. 固定與移動燃燒排放源、製程排放源及逸散排放源的直接排放、外購能源間接排放、運輸等類別2到類別6的排放量資料。十. 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要求指定的事項。*需要參考範本的話,可至環境部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下載唷~資料來源:環境部: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經濟部工業局:製造業碳盤查與碳足跡輔導作法溫室氣體排放量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管理辦法2024/08/02
企業永續指標ESG|碳管理——名詞解釋IV篇
碳的專有名詞來到了第四篇,上一篇說完碳權與碳交易之後,這一篇我們繼續解釋跟交易與貿易行為有關的碳名詞:碳抵換(碳補償/碳抵消)、碳定價、碳洩漏、碳關稅。碳抵換/碳補償/碳抵消(Carbon Offset)碳抵換又被稱為碳補償或碳抵消,指的是透過減排或移除溫室氣體,或增加碳封存、碳匯的方式(像是植樹造林),來補償或消抵其他地方所排放的溫室氣體。而一般字面上的碳抵換額度,就是我們上一篇所說的碳權,購買者可藉由「註銷」添購來的碳抵換額度,來抵銷自己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達到自身溫室氣體減量的目標。碳定價(Carbon Pricing)碳定價是將排放的二氧化碳訂出一個價格,以每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作為計價單位,用來估算溫室氣體排放所產生的實際成本(價格)。我們就從上一篇所談到的碳費、碳稅、碳權來舉例說明,兩種常見的碳定價的方式:「碳費」、「碳稅」這一類由政府徵收的基金或稅收,碳定價就是由政府來訂定一個固定的價格,作為基準來收取相對應的費用;「碳權」則是會進入到碳交易市場來做交換,所以就會收到市場供需的波動,而呈現高高低低不同的價格。碳定價的核心精神,是藉由「付費」來真實表現出環境的成本,並讓產生、支持、選用高碳排的對象,負起該負的環境責任,所以碳定價的主要用意,並非是拿來作為投資標的,而是以減少環境損害,作為制定的基準,最終透過市場競爭選汰掉不友善的企業,達到減少溫室氣底排放的目的。碳洩漏(Carbon Leakage)碳洩漏是指在實施溫室氣體相關的管制與政策後,企業將會產生碳排放的工廠,外移到其他碳管制較為寬鬆的國家或地區,來規避嚴格的碳排放管理措施,不僅無法降地全球的碳排放量,還會成為全球碳排放管理上的破口。這些生產鏈的外移,不僅讓排碳的成本沒有真實被呈現,而且往往會因為運輸距離、生產技術、能源供應⋯⋯等問題,反而導致增加更多的碳排放量,若不制止這樣的行為,對全球的碳管理無疑會是一大問題,所以歐盟才會祭出「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的方式,避免企業藉此逃避溫室氣體的管制與政策。碳關稅(Carbon Border Tax)碳關稅是指主權國家或地區,針對高耗能產品在進口時,徵收的二氧化碳排放特別關稅。像是歐盟提出的碳關稅,就是透過申報並購買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的憑證,來防止有心企業規避碳的管制,也確保歐洲在地產業的競爭力。目前針對進口商是要求申報,還不用購買憑證,碳關稅預計在2026 年後上路。外國的產品要進入歐盟地區時,必需要購買CBAM的憑證,確保進口商品的生產商,也真實付出與在地生產商相同的碳排放成本,而進口商針對產品,已在原生產國所支付的碳費或碳稅,可以抵免碳關稅費用(若有符合歐盟的規範)。目前不只是歐盟,美國、日本、澳洲、中國⋯⋯等國,也都開始研擬推動碳關稅,且期望在2030年之前,讓碳關稅能正試上線。2024/07/05